AGBs

eFly-amz的一般条款和条件

1 一般条款和条件的有效性
1.1 在eFly-amz有限公司("承包人")为客户提供的所有合同关系中
("CUSTOMER")在亚马逊和eBay搜索引擎优化、电子商务和这些领域的咨询服务范围内提供服务,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GTC")以及由CUSTOMER参照这些GTC提交给CUSTOMER并由后者接受的服务报价的规定,包括其附件("合同 "或 "合同组成部分"),应完全适用。各个版本的GTC也应作为框架协议适用于未来的合同,而不需要客户在每个案例中再次参考它们。基础合同中的定义条款也应适用于GTC。如果GTC和合同相互矛盾,合同应优先于本GTC。

1.2 矛盾的条款和条件以及超出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定--特别是在科大讯飞的一般条款和条件中--不应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即使这些条款和条件附在科大讯飞的订单上,而且科大讯飞在执行该订单时没有明确反对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

2.合同的范围、合同的订立、书面形式

2.1 这些GTC也应适用于客户和客户之间的合同前关系。

2.2 除非在客户提交的服务报价中另有明确说明,客户应受服务报价的约束,期限为四(4)周。用户提交的报价可以在四(4)周内通过书面订单确认的方式被用户接受。

2.3 合同的签订、随后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以及所有的意向性声明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以便生效。这也适用于放弃书面形式要求的情况。文本形式(§126b BGB)足以符合书面形式的要求。口头附属协议是不允许的,也是不应该的。

2.4 然而,《德国民法典》第127条第2款在所有其他方面不应适用。

2.5 任何种类的承诺,如果引起承包人比本GTC或合同其他部分规定的更多义务,都需要承包人通过由承包人管理层签署的声明来明确书面确认。

3.合同义务,设定最后期限

3.1 CLIENT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最后期限必须至少有十(10)个工作日,除非这样的期限会对CLIENT造成不合理的不利。

3.2 如果科大讯飞在科大讯飞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希望终止合同,科大讯飞应
如果客户拒绝履行合同或希望退出合同(如解除合同、终止合同)和/或要求损害赔偿而不履行合同,客户必须通知科大讯飞拒绝。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解除或损害赔偿的要求。 在确定最后期限的同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在时限届满后,该公司 客户支付其因时限届满而产生的费用和 在接到法院的请求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对受到威胁的权利进行相应处理。 客户练习。在这种情况下,已经提供的服务应根据本规定予以报销。 条款和条件。第9条应适用于对损害赔偿的主张。

4.服务的提供

4.1 服务范围在合同中作了结论性的描述。客户将无权获得任何进一步的服务。

4.2 承包商为履行合同而雇用的雇员不应纳入承包商的业务范围,承包商不对他们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无权发布指令。客户只能根据描述的服务范围向客户在合同中指定的联系人发出指示。

4.5 承包商部署哪些雇员,完全由承包商决定。承包商可在任何时候撤回所使用的雇员,并以其他雇员代替。承包商也可以在履行合同的框架内自由决定使用自由职业者和其他公司。

5.客户的合作

5.1 在每个阶段和所有的合作事项中,双方应建立密切和信任的关系。
客户和承包人之间的合作,在这种情况下,客户的适当合作对于服务的执行是必要的。因此,客户应在必要的范围内积极配合承包人完成订单,如提供广告材料、新闻材料或有关项目或行动的文章、询问和/或订单,回答问题和检查承包人的工作成果。此外,承包人应提供其登录数据
的亚马逊和/或eBay账户提供服务。亚马逊和/或eBay账户是并仍然是客户的财产,即使在合同终止后。

5.2 CLIENT应以书面形式向CONTRACTOR指定一名合格的联系人/项目经理,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在任何时候都能联系到该联系人或(如适用)其授权代表。联系人应能代表客户作出必要的决定,或毫不拖延地作出这种决定。如果这些联系方式有任何变化,客户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商。此外,科大讯飞应免费提供科大讯飞具有履行合同和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所需的特殊知识的员工。

5.3 因科大讯飞违反本第5条和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合作义务而产生的不利因素和额外费用由科大讯飞承担。特别是,如果由于科大讯飞、科大讯飞指定的联系人或科大讯飞的其他雇员的合作服务有缺陷或没有提供,科大讯飞的支付义务不应失效。

6.薪酬

6.1 就收入份额而言,薪酬应基于以下因素
合同中约定的百分比。所有的价格都受制于适用的
法定营业额税,除非该营业额免于缴纳营业税。客户应有权: 以开具部分服务的发票。酬金应在每月初支付,用于支付 将开具前一个月的发票。

6.2 在收到发票后,应在各自的服务合同或报价中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款。不应给予折扣。在各自的付款期限到期后,客户应按各自适用的法定违约利率收取利息。或者,客户可以发出一个SEPA公司直接借记授权。直接扣款将在发票日期后约7天收取。预先通知的期限缩短为7天。客户保证确保账户被覆盖。由于直接扣款不兑现或扣款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客户承担,只要该不兑现或扣款不是由客户造成的。

6.3 如果不付款或不按时付款,客户不可以
有义务提供服务,并可继续提供服务,直到最后和完整的
拒绝付款。

7.权利

7.1 用户应将所有可能产生的对产品文本、产品图像的使用权转让给科大讯飞,不受任何时间或空间限制。

7.2 客户有权获得客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收集的数据。承包商应有权为履行合同的目的使用这些数据。一方本身产生的数据的所有权利应只归属于该方。

8.担保

8.1 如果发生任何违反职责的情况,客户有义务: 1.
毫不拖延地提供问题的准确描述以及为纠正问题而采取的步骤。
以书面形式提供任何相关信息。

8.2 承包人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特别是
客户必须确保由合同和一般条款产生的增加销售的措施是成功的。

9 责任、赔偿、合同罚款

9.1 只有在故意或严重过失的情况下,以及在其法定代表人和/或替代代理人的情况下,以及在没有承包商已承担保证的质量的情况下,承包商才应承担全部责任。在轻微过失的情况下,承包商只对违反对实现合同目的至关重要的义务(主要义务)负责,而且只在可预见的损害范围内负责,并以合同中规定的金额为限,期限为六(6)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客户也不承担任何间接损害、间接损害和/或利润损失的责任。购买者的任何进一步责任都被排除。本第9.1条的责任限制也应适用于代表购买者的机构、雇员和第三方。

9.2 第9.1节的责任限制不适用于人身伤害(对生命、身体、健康的伤害)的责任、欺诈性隐瞒的缺陷以及基于强制性法律规定的责任,特别是根据《产品责任法》。

9.3 对于向承包人提出的所有损害赔偿或无用费用补偿的索赔,应适用两(2)年的时效期限,从以下日期开始计算 客户意识到损害或本应意识到损害的发生。不考虑 在知道或需要知道的情况下,损害赔偿要求最迟应在三(3)年后失去时效。 从破坏性事件发生的时间算起的几年。这不适用于故意的情况下的责任 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或在人身伤害的情况下,或在由于强制性的责任的情况下 法定条款,特别是根据《产品责任法》的规定。偏差的监管 基于物质缺陷和所有权缺陷的索赔的时效期应不受本第9.3条规定的影响。 不动的。

 

9.4 如果由于轻微的过失而造成数据丢失,责任应限于如果定期并按照风险进行备份所产生的典型恢复费用。

9.5 第9.1至9.3节规定的责任限制也应相应适用于客户。

9.6 科大讯飞承诺对科大讯飞及其附属公司进行§15ff.定义的赔偿。德国股份公司法》(AktG)的所有第三方索赔(包括法庭费用和法定赔偿)。 在第一次提出要求时,第三方对客户提出的要求或与客户一起提出的要求。 根据《德国股票法》(AktG)第15条及以下条款的含义,是关联公司。德国股票法》(AktG)的合作行为导致的。 客户(第5条)。这一赔偿义务也包括所有的索赔。 第三方以涉嫌侵犯专利、版权、商标为由提出诉讼。 商业秘密,或因其(共同)行为而导致的不公平竞争。 根据第5条的规定,客户应向其支付费用。承包商承诺对科大讯飞的任何和所有以下情况进行赔偿 第三方提出的索赔(包括法庭费用和法定律师费)。 客户因涉嫌侵犯专利、版权、商标等而被起诉。 在第一时间要求下,客户对第三方的其他权利进行审查。

10 保密性和数据保护

10.1 承包人和客户承诺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为另一方所知或提供给另一方的任何文件、知识和经验进行保密("保密信息")。这特别是指客户和客户的所有有关技术、商业模式、流程和(营销)概念的信息。

10.2 上述第10.1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应适用于保密信息。
一方披露的信息,如果并在此范围内:(i)在披露之前,它是合法拥有的,并且没有任何保密义务,(ii)它已被公布或以其他方式被普遍知晓,而不是因为它自己的过错,(iii)它是在协议缔结后由一个或多个第三方合法地传达给它的,没有任何保密义务,即接收方没有违反协议的规定。(iv)它们由披露方以书面形式发布;(v)它们在本协议生效之日或之后由另一方或其任何关联方独立开发披露;(vi)它们在披露方没有相应义务和限制的情况下被披露。
已提供给第三方,(vii)已根据法律或法律规定向第三方披露。
根据行政法规定需要披露的信息,如果披露方被及时告知这一要求,并尽可能限制披露范围,或者根据法院判决需要披露的信息,如果披露方被及时告知这一判决
并且没有可能对该决定提出质疑,或者(八)为履行合同,有必要向第三方披露这些信息。

10.3 CLIENT只可以让员工和与之有关联的公司的员工在《德国证券公司法》(AktG)第15条以下的意义上接触到保密信息,以行使授予它的使用权为限。客户只有在征得同意后才能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CONTRACTOR可以接触到保密信息。承包商应提供所有 他授权接触承包人机密信息的人。 承包商对此类保密信息的权利和保密义务。 对这些人进行保密指导,并以书面形式提醒他们必须遵守保密规定。 承诺。

10.4 本第10条规定的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应适用于 再延续两(2)年。

10.5 客户有权将与客户的合作作为营销目的的参考,特别是在营销文件(墓碑)或新闻稿中或在互联网上(例如其自己的主页)将其作为参考。在这种情况下,客户也应有权使用客户的公司名称和品牌外观(例如,标志、图形和文字标记)。

10.6 超出第10.5条的其他出版物、新闻稿和其他公告应在出版前由客户和委托人共同商定。

10.7 双方有义务遵守所有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
备注:承包人应确保承包人被告知超出法定条例的所有相关事实,出于数据保护的原因,必须了解这些事实。
和保密性的要求。访问数据(用户名、密码等),用于客户受保护的数据访问,必须小心保存,不得让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访问。如果客户意识到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得了访问数据,或者有相应的严重怀疑,客户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合同的期限

11.1 合同中规定了期限、终止和通知期。

11.2 无论合同规定如何,出于良好理由的终止总是允许的。对于每一方来说,良好的理由应被视为特别存在(i)如果对另一方的资产提出了启动破产程序的申请,或对另一方的资产启动了破产程序,或启动破产程序的申请因缺乏资产而被驳回,(ii)如果对另一方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并在一个月内没有取消,和/或(iii)如果
另一方违反了合同和/或GTC规定的重大义务。对于科大讯飞来说,良好的理由也应特别存在:(i)如果科大讯飞暂停付款或在合同订立后科大讯飞的财务状况明显恶化,(ii)如果科大讯飞的多数股权发生变化(控制权变更)和/或(iii)如果科大讯飞在很大程度上违反其合作义务,即使在单一违反合作义务的情况下。

11.3 任何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才有效。

11.4 在协议终止或到期的情况下 (i) 每一方应向另一方交出或应要求销毁所有保密信息,并应要求书面确认交出或销毁的完整性。上述规定不适用于法律要求接收方独立保留保密信息而不委托给第三方的情况,也不适用于接收方因持续的商业运作而不保留保密信息的情况。 或悬而未决的法律纠纷,是需要证据的。从义务到 销毁 机密信息不包括在内,它是由备份的自动保护的 后备系统,并且没有系统的访问;以及(ii) 承包商获得报酬的权利只有在按照下列规定全额支付后才会失效 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合同结束。

11.5 在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客户已经为承包商提供的服务所支付的报酬不能被收回。

12. 最后条款

12.1 在签订合同时,应适用各自的现行GTC。客户保留在任何时候为未来的交易修改GTC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打算进行的修改。如果客户不提出书面反对意见,这些修改应被视为已被批准。承包商在宣布变更时应特别提及这一后果。书面反对意见
必须在更改通知的四(4)周内由客户收到。如果提出这样的反对意见,合同应继续执行,不作拟议的修改。双方终止合同的权利不受影响。

12.2 未经科大讯飞事先书面同意,科大讯飞无权将其在合同和本GTC下的权利和/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发包人有权将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德国《股份公司法》(AktG)第15条以下的与承包人有关联的公司。

12.3 客户只能抵消无争议的或合法的索赔。它不得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但不影响《德国商法典》(HGB)第354a条的规定。无论有什么法律依据,客户对保密信息和/或客户拥有的其他物品没有保留权。

12.4 承包商所有服务的履行地点应是斯图加特。

12.5 德国法律应专门适用,但不包括其法律冲突条款。
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应适用。

12.6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客户和承包商之间因合同和这些GTC而产生的所有争议的专属管辖地应为斯图加特。

12.7 如果这些GTC的任何规定全部或部分无效,这些GTC的其余规定的有效性不受影响。

状态:6月20日